蚌埠市通知公告
各縣(區、管委會)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:
根據《蚌埠市綠色工廠評價管理暫行辦法》(以下簡稱“暫行辦法”)等要求,現就做好2022年度市級綠色工廠評價推薦工作,具體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企業應是滿足《暫行辦法》第五條基本條件的制造業企業,未獲得省級或國家綠色工廠稱號。
二、申報企業需編制蚌埠市綠色工廠評價報告(見附件),并確保提交的材料完整。
三、各縣(區、管委會)經信主管部門按照推薦程序,推薦綠色制造基礎好、示范帶動力強的企業申報,重點領域單位能耗限額標準先進值的企業優先推薦,推薦企業不少于1戶。
四、各縣(區、管委會)經信主管部門確定推薦名單后,于2022年6月10日前將所推薦的綠色工廠評價報告(紙質版一份)報送市經濟和信息化局。
聯系人:王京將,2153039;郵箱:bbjxjn5325@163.com。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2022年5月18日